电动滚筒的基本原则 1、按照主机的使用实际工况条件,确定电动滚筒功率。制造厂可生产功率数一般为1.1KW—55KW。 2、电动滚筒的直径已标准化,一般厂家可生产的滚筒筒径为Φ215—Φ800。 3、电动滚筒宽度通常应大于输送带100mm—150mm。其标准宽度从200mm起每50mm为一档。 4、按主机的输送能力,输送带宽等确定电动滚筒的线速的一般范围为0.5m/s— 5、电动滚筒应水平安装,倾角不应**过5°。 6、电动滚筒通常工作在环境温度为-20℃—40℃,海拔高度不**过1000m,输送物料温度不**过60℃的环境条件下。 7、限制一个方向旋转时,应选用带逆止器的电动滚筒。 8、要求断电立即停车时,应选用带电磁制动器的电动滚筒。 9、如在隔爆,防腐等特殊条件下工作时,应选用相应的隔爆型,防腐型电动滚筒。 10、在其他特殊工况条件下,选用非标特殊电动滚筒,双方协商设计、制造。